各市、縣(市、區)農業局:
為進一步提高農業供給質量,推動綠色農業健康發展,現就做好我省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根據《浙江省農業廳關于簡化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程序的通知》(浙農專發〔2015〕28號)要求,新申報的材料可隨時上報,隨到隨審;復查換證的材料應在證書有效期滿90天前上報,產品過期不予受理。縣級工作機構完成初審后,直接將材料及信息上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
二、申報要求
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和復查換證工作,原則上按一體化推進的要求進行。各地在審查過程中要將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來源證明和生產過程檔案記錄作為審查重點,嚴格把關,稍有不合,堅決不批,確保申報產品質量安全。申報產品范圍、產地規模、材料完整性、現場檢查規范性、標識征訂等要求與2016年度文件要求一致。重點把握以下幾點:
(一)繼續開展糧食生產功能區、現代農業園區內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體認定。根據《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法》和省農業廳《關于做好糧食生產功能區、現代農業園區內"三品"建設工作的通知》(浙農專發〔2011〕75號)等文件精神,繼續對規模化組織化程度高、質量安全自律性強的"兩區"無公害農產品產地實行整體認定。產地整體認定時間與無公害新申報相同,采取隨到隨審。
(二)繼續做好材料申報工作,嚴把文審關。各縣級工作機構需按照要求整理裝訂申報材料,落實專人學習使用無公害農產品管理系統,加強對材料、數據有效性、真實性、一致性的審核,確保無公害農產品申報審查效率和質量進一步提高。
(三)繼續嚴格實施現場檢查,全力排查風險隱患。現場檢查是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的關鍵環節,現場檢查報告是材料審查的重點內容。各地要嚴格按照部中心要求,認真檢查、規范填寫,所有現場檢查內容務必手寫,且由本人簽字。現場檢查實行檢查組長負責制,組長由負責實施現場檢查的管理機構人員擔任,一般由2-3人組成檢查組,其中至少有一人應具備部中心注冊的相關專業無公害農產品檢查員資質,并且要填寫檢查員注冊證書號。在現場檢查過程中,要將主體資質,內檢員證書,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來源,獸藥批準文號、農藥登記證號等是否規范、有效,以及生產檔案記錄是否齊全等作為檢查重點。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領導。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工作,是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重要舉措。各地務必高度重視,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配合抓的工作機制。要健全管理隊伍,各市、縣(市、區)都要明確1-2名專職人員從事"三品一標"管理工作,如有人員變動,務必做好交接和備案工作,確保人員素質和工作的連續性。
(二)嚴格執行有關制度。在農業"兩區"建設、生態文明和現代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放心示范縣創建、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浙江名牌農產品評定等過程中要從嚴把關,對不符合認證要求的,不予通過。對不打算復查換證的企業,要主動將不復查換證的后果告知企業:一是不再享受農業項目安排的優先權;二是不予申報省級示范性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浙江名牌農產品;三是已經被評定為省級示范性農民合作社或浙江名牌農產品的,在復評時予以取消。
(三)加大扶持力度。對新申請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和復查換證的,都要繼續給予財政補助,并把生產基地是否通過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作為財政支農項目安排的重要依據和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確保財政項目支持的基地及主體產出的農產品安全優質。
聯系人: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季愛蘭,電話:0571-87251915.
浙江省農業廳
2017年3月14日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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