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關于韓國加強木制食品接觸器皿進口監管的警示通告(2016年5號)
時間:2016-03-18
近日我局從韓國駐華使館獲悉,韓方因我國出口到韓國的木質食品器皿近來多次被韓方檢出不合格情況,主要是甲醛含量超標。因此,韓國食品和藥品安全部(MFDS)依據《韓國食品衛生法》將對2016年2月29日以后從我國裝運輸韓的上述產品實施“檢查命令”,要求進口商必須提供由MFDS認可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產品甲醛含量不大于4mg/L,韓方同時提供了MFDS認可的我國檢測機構名錄(見附件)。
國家質檢總局提請相關出口食品接觸產品企業密切關注韓國食品和藥品安全部的具體規定及相關動態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質檢總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