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為適應無公害農產品發展要求,部中心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請工作的通知》(農質安發〔2013〕9號),結合我省工作實際,現就規范全省無公害農產品認證申請工作通知如下:
一、啟用新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申請書(2013版)》。首次認證、擴項認證、整體認證和普通復查換證材料自2013年3月1日起統一使用新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申請書(2013版)》(見附件,電子版可在湖北省綠色食品網無公害產品欄下載),原《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申請書》和《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復查換證申請書》廢止。(便捷式復查換證材料要求不變)
二、及時申訂無公害農產品標識。申請無公害農產品認證時不再要求提交《無公害農產品標識使用征訂表》,可使用標識的產品應在其通過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以下簡稱“部中心”)組織的認證評審并在中國農產品質量安全網(www.aqsc.gov.cn)公告后6個月內,按照《無公害農產品標識征訂說明及使用規定》的要求,向部中心申訂全國統一的無公害農產品標識。按規定可以不使用或無法使用標識的,應在申報材料中提交不能使用標識的說明及證明材料(產品電子信息表備注欄須填寫“有說明”)。
三、正確填寫認證電子信息資料。嚴格按照填寫說明要求正確填寫并認真核準無公害農產品認證電子信息登錄表的各項內容,保證《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證書》、《無公害農產品證書》和無公害農產品認證信息統計的準確性。
四、規范整理無公害農產品申報材料。按照《無公害農產品申報材料裝訂規范》的要求整理裝訂無公害農產品申報材料。首次認證、擴項認證、整體認證和普通復查換證材料,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工作機構的認證報告材料(包括認證報告、現場檢查報告)應按順序分別用塑料拉桿夾裝訂,便捷式復查換證材料按順序用塑料拉桿夾裝訂。市、州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匯總審核后,統一報送省中心。(電子信息表于申報材料報送同時發至wghxxb@163.com)
附件:《 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與產品認證申請書(2013版).doc》
湖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2013年2月28日
010-88136500
1526918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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